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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贷诈骗又升级,已有多名消费者中招
行业动态 2020-09-27 10:00:00 458浏览 编辑:51Q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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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买车”不花钱”,还能获得一笔丰厚的佣金,你是否会心动呢?最近网友小赵就遇上了这样一件天上掉馅饼的”美事”。

刚刚工作没多久的小赵,打算买辆汽车作为代步工具,可由于手头资金紧张,买车的事迟迟没有落实。

朋友建议他可以尝试通过贷款的方式买车,于是在朋友的介绍下,小赵认识了某汽车销售公司的工作人员,该工作人员告诉小赵:“如果你银行征信好,以你的身份信息可以去贷款买几台车,车的首付和月供都由我们公司负责,事成后给你7%的好处费。”小赵一听买车不用出钱,还有好处拿,求车心切的他便立马答应下来。

随后,小赵把个人身份信息、家庭情况、银行征信报告等发给了汽车销售公司的工作人员。为保证小赵能顺利贷款,该销售人员教小赵如何与汽车金融公司沟通,并帮他美化身份信息等。汽车金融公司很快为小赵批下了贷款。

贷款成功后,工作人员带着小赵提车,去车管所上牌、上户,并要求他与公司签订了空白的车辆质押借款合同、借据、债权转让合同等。

最终,在该汽车销售公司的组织下,小赵在6家汽车金融公司共贷款100万余元,购买了5台车。贷款手续办完后,工作人员告诉小赵,因为首付是公司付的,车辆需要先开回公司,暂时由公司保管并处置。

刚开始,该公司还会帮忙还几期贷款,但慢慢的几个月过去后,小赵再也没见过那几台车,也一直没有拿到钱,甚至连工作人员也联系不上。

巨额的贷款数目不仅令小赵债台高筑,自己的行为还极有可能被法律追责。


根据相关律师分析,小赵在明知或应知犯罪团伙滥用其身份信息骗取车贷的情况下,仍为赚取佣金而提供身份信息,协助对方申请车贷购买多台车辆,并为涉案车辆提供其本人签名的空白质押手续,对犯罪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,会构成诈骗罪共同犯罪。

“贪小便宜吃大亏”,可在生活中像小赵这样的消费者真不在少数。

就在不久前,奇瑞金融接到众多贷款车主反馈,某汽贸公司以半价购车的噱头吸引消费者购车。消费者以车辆实际成交价约一半的金额购车后,该汽贸公司便以客户名义申请车辆贷款,并与客户签署“代还款协议”,协议约定由该汽贸代客户偿还车辆贷款的月供。

后来该汽贸公司因资金链断裂,无法继续代偿月供,因贷款合同为消费者自己签署,所剩贷款得由消费者自己偿还。

该汽贸公司不仅收取了消费者的购车款,还以欺骗和隐瞒的方法骗取金融机构,为购车者又办理了一个按揭贷款的金融项目,这样的行为已构成了集资诈骗。


面对这样的恶性金融诈骗行为,奇瑞金融紧急向全国合作商下发了风险通报,力求团结一致将诈骗风险防患于未然,为汽车金融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
同时,奇瑞金融也友情提醒各位广大消费者:

1、办理汽车贷款应具备真实购车意愿,并由本人办理,如非本人自愿贷款,切记不要在类似《贷款申请书》《授权与承诺书》《贷款合同》等文件上签字。

2、对飞来横财要有防范意识,勿相信和参加“零首付购车”“低价购车”“汽车你来开,车贷我来还”等可疑活动, 买车一定要去正规的汽车销售商选购;

3、掌握一些贷款购车的基本信息和知识,选择正规的金融渠道进行贷款;

4、请勿以自己的名义,替他人(非直系亲属)申请汽车贷款,注意妥善保管好身份证件,防止个人重要信息外泄。





文章转载自互联网,仅供参考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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